发布时间:2019-05-08
根据自治区旅游局《关于2016年度全区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》(内旅星评发[2016]3号)的要求,我盟星评委结合本地区旅游星级饭店实际情况,从11月29日-12月10日,按照《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》国家标准,开展了全盟旅游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。
一、基本情况
截止2016年底,我盟星级饭店总数为21家。盟星评委根据自治区星评委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区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就落实相关要求进行了部署,要求各旗区县市区要牵头组成行管人员、相关科室和星级饭店总经理为成员的复核工作小组,严格按照《国家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》(GB/T14308-2010)标准进行自查,重点查必备项目是否达标,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,清洁卫生是否达标,星级标准化服务是否规范,员工培训制度是否健全,节能减排配措施是否得力,安全生产制度应急机制是否完备,并写出自查报告。要求属地旅游局在星级饭店自查过程中给予指导,并作出初步意见。于11月29日—12月10日,盟星级饭店复核工作小组开展复核工作。我委年度应复核20家,实际复核20家,复核率100%,饭店提出申请自愿取消星级的3家未进行复核占16%,限期整改的星级饭店5家占复核的25%。
二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(一)部分星级饭店开业较早,运营时间较长,设施设备逐渐老化,酒店不能及时更新设备;部分星级饭店虽然设施设备较新,但维修保养不及时,清洁卫生不彻底。
(二)部分星级饭店只注重大的硬件达标,而不重视小的硬件,有的拖鞋底太薄,有的卫生纸粗硬,有的毛巾掉毛,不注重细节而影响客人对饭店的整体评价。
(三)外包经营部门与星级饭店本身在经营上存在较大差距,承包经营者只追求经济利益,疏于对员工管理培训,造成员工着装不统一、服务不规范,长期下去给饭店其他部门的经营带来不良影响,使饭店整体对外形象受损。
(四)近几年,自治区对星级饭店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经营理念、企业文化培训缺乏,对盟市级酒店内审员资格及业务培训不够。
(五)自治区星评员队伍小结构不合理,造成对酒店的日常监管指导不到位。
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制度完善和业务指导,加大对星级饭店的培训力度,引导饭店将节能减排措施落实到实处,继续加强对《国家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》的学习和《绿色旅游饭店》(LB/T007-2015)标准的宣贯,以评定绿色旅游饭店为抓手,全面提升星级饭店的服务水平,推动星级饭店持续健康发展。
三、复核意见
(一)通过年度复核的星级饭店为16家,占复核的84%。
(二)取消星级的酒店3家。
多伦县 银河宾馆(二星级)、多伦旅游宾馆(二星级)、太仆寺旗丽莎贝尔大酒店(二星级)。
(三)限期整改的饭店5家。
锡林浩特市生力商务酒店(三星级)、锡林白马饭店(三星级)、锡林浩特市恒泰宾馆(二星级)、锡林浩特市民族宾馆(二星级)、锡林浩特市豪景宾馆(二星级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