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科学发展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,制定实施了《正蓝旗牧人之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》《正蓝旗旅游景区(景点)草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《正蓝旗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暂行办法》,启动了《正蓝旗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》《正蓝旗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详规》编制工作,全面规范旅游景区、“牧人之家”经营管理秩序,为草原旅游业稳定、有序、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。对重点旅游区域和国省干道、旅游环线周边,不符合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的私搭滥建旅游设施(包括蒙古包、彩钢房、混凝土蒙古包底座等)进行了清理整顿;并对境内主干道路沿线40余处公共旅游标示标牌进行统一规划设计。同时,结合新一轮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奖补机制,重点对小扎格斯台淖尔周边生态旅游区实施禁牧措施,全力保护好草原生态环境。